6月26日,浙江省启动 “可游泳河段”申报活动,要求领导干部要下河游泳给群众看,在确认为可游泳的河段里,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将组织进行横渡或畅游活动,向社会群众证明水质。当地领导认为,“群众对水质标准的认知,不是用数据来了解的,而是通过可饮用、可游泳来判断,更应以领导干部以身试水来检验。”
不止是数字说话,让领导干部亲身检测水质,当然是好事,不过,也要防止其中的猫腻。
就拿广州来说吧,连续多年以来,广州的大小官员们都公开下河游泳,表示当地河流的水质,已经到了可以供领导干部们肆意嬉水的程度。其实,参与这条河流整治的人们都知道,几乎每一次为了保障书记、市长、局长们下河游泳的绝对生态安全,这条河流在游泳的前几天,做了多么大的“河流清洁工作”。
首先,排污口是一定不能往里直排了;其次,挖掘河道淤泥的工作,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展开;再次,从极远处引来的绝对干净的河水,已经悄悄地冲刷了河道好多天;最后,还要在可以游泳的河道里,撒上诸多的消毒、降污的化学药品,如此这般地折腾下来,才可能保证这样的公开游泳能够如期举行。
所有的这一切行为,都会被普通公众所感知到。因此,无论是哪个地方的水污染治理,其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如果没有普通公众的日常验证,都可能是假象。
浙江省,在这时候,其实更应当领全国的风气之先。既然敢宣称鼓励领导下河游泳以验证水质,不如全年全天候全时段,由书记、市长、环保局长,频繁而勇敢地邀请普通公众下河游泳。只要公众说,这条河流,每天游泳都没问题,这条河流才算真正没问题。只要公众说,这条河流的水,手捧起来直接喝,没问题,这条河流,才算真正没问题。
这么说并不是不相信书记、市长、环保局长们不代表公众利益,这么说并不等于普通公众就会成为真正的环保专家,这么说的意思是,一个地方的环境是否改善,有没有鱼在里面游泳,有没有官员在里面游泳,有没有一些可能造假的检测报告来进行“学术助阵”,其实都没有太多的实际用处。真正的用处在于,生活在这条河流周边的公众,是不是相信,这条河流,真正有了河流的生命;是不是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这条河流,真正恢复了河流的应有功能。
因此,各城市、各区域的河流环境质量保障者们,不仅要自己下去游泳,以身试水,也应每天邀请普通公众下河游泳,以验证自己的治河成就,是不是经得起公众的持续考验。在这个世界上,赢得一时的虚幻是容易的,但获得持续而真实的改变,却是艰难的。而我们的环境保护,本来就是为了获得持续的真实的生命恢复。如果我们做不到这一点,就不要制造噱头,营造政绩。
文/冯永锋 “自然大学”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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