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曾因“善款放贷”等丑闻缠身的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以下简称河南宋基会),近日因其巨资建设的“宋庆龄雕像”未完工即被拆除一事,再次引发社会舆论强烈关注。新华社这篇电文直接以“调查两年的无头案”来总结这次事件。
为何调查两年都是无头案呢?显然是调查的流程出了问题。据报道,早在2011年9月,河南省统战部、民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等多部门已经宣布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河南宋基会“善款放贷”等问题,时隔两年仍无结果对外公布。
对于像河南宋基会这样的政府行政主导的慈善组织,如果仅仅是内部成立调查组自查自纠,内部关系错综复杂,调查效率不高,况且,如今公益成为公众的关注热点,内部调查已经不能符合公众对于“客观独立”的期望,长此下去,将对政府和慈善组织的公信力造成极大的损害。
我们来看一个香港红会的例子:2008年1月,香港一名52岁的病人因在香港屯门医院输血,竟被感染“荧光假单胞菌”后死亡。事后化验显示,输血的血包及病人血液样本均含有“荧光假单胞菌”。血包提供方是香港红十字会输血服务中心。事件发生后,香港红十字会立刻找到第三方专家成立调查组。经过两个星期多处实地调查,并与医护等人员会面,抽取样本进行微生物测试,调查小组出具了调查报告:血包在运送过程中有可能被盛载的发泡胶箱内的“倒汗水”所渗入而污染,继而输入病人体内并造成死亡。调查小组形容事故为“非常罕见的单一个案”,并无人员须对事件负责。
大家想想,如果香港红会使用内部调查,自查自纠,这个“并无人员须对事件负责”的结论出台,相信会遭遇更加汹涌的质疑。换而言之,目前针对河南宋基会的内部调查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境地,不出报告会被质疑,出了报告,也难以逃脱不够“客观公正”的质疑。
对现在尴尬局面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要求社会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一个公信力强的第三方调查小组,迅速对河南宋基会被质疑的问题展开客观公正的调查,并且尽快出具调查报告。
回头说一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社会监督委员会,其实这个方向是红会的一次突破,可是后来引来了媒体和公众另外一次质疑,就是参加的专家是否存在跟红会的利益关联。我认为红会和宋基会这些老牌的慈善组织,在改革上不要因为遭到质疑就退回去,只要解决好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产生的机制,真正吸纳有公信力、与红会无利益关联的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以后遇到公众质疑,这个委员会就能够迅速成立第三方的调查小组,给公众交待,这才是中国慈善的良性循环。
(作者为深圳晶报《深圳公益周刊》主编、晶报阳光基金负责人 刘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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