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和江苏海警局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江苏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重点聚焦建设美丽海湾的主线,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社会公众获得感为核心,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健全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体系,不断提高海洋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规划》将遵循生态优先、人海和谐,陆海统筹、系统治理,精准治污、生态扩容,责任明晰、合力推进等原则,推进江苏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持续增强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江苏重点海域水环境污染和岸滩、海漂垃圾污染等得到有效解决,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水质优良(一、二类) 比例达到65%,主要入海河流国控断 面水质优良(达到或者优于ⅢI类) 比例达到87%左右,消除劣 V类水质;海洋生态破坏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在35%以上,新增整治修复岸 线长度不少于40千米,新增整治修复滨海湿地面积不少于1400公顷;海洋生态产品价值明显提升,公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数量不少于5个;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到2035年,海洋生态环境根本好转,80%以上的海湾(岸段)实现“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海洋生态环境的需要。
《规划》还确定了一系列核心量化指标,到2025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65%,主要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者优于III类)比例达到87%左右且消除劣V类水质,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在35%以上。
记者注意到,《规划》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夯实江苏沿海地区绿色发展生态本底,更加关注提高社会公众获得感、更加突出“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更加注重“一湾一策”“一滩一策”对症施策,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
《规划》部署了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强化精准治污、陆海统筹,持续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二是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并举,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三是提升亲海品质,提高公众临海亲海的幸福感;四是样板示范带动,积极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五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多手段提升海洋蓝色碳汇;六是健全应急体系,保障海洋健康活力;七是健全法规政策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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