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政府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近日联合印发了《盐田综合保税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率先落地实施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改革,高效落实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
盐田区委、区政府选取盐田综合保税区为试点区域,积极探索开展盐田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试点改革。2020年11月,盐田区启动了盐田综合保税区管控单元的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盐田区委、区政府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并形成了《意见》,同时制定了《盐田综合保税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要求》。
《意见》根据盐田区产业布局及发展情况,结合深圳市“三线一单”的编制成果,提出了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具体改革举措,对盐田综合保税区内四大产业10个行业企业豁免环评手续,并制定具体行业环境管理要求作为企业实施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标准和指引。
盐田区率先实施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幅压缩企业开办和准入时耗、大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全面提升盐田区营商环境软实力、全方位推进先行示范区建设作出新贡献,也为此后深圳市全面落实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任务、推广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提供了先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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