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突出短板。为补齐这一短板,河北省自2018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通过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分区分类治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探索了北方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可行路径,实现了“污水靠蒸发”向“绿水绕农家”的转变,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因地制宜推进,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模式
一片芦苇荡,一方荷花塘,在河北省晋州市龙头村,这个小型湿地公园正是村里的污水处理站。
“这片芦苇荡下面就是湿地净化系统,龙头村的生活污水经收集、过滤、沉淀后汇入湿地,利用微生物分解利用、植物吸收和矿物填料固定的协同作用来去除污染物,达到净化污水的目的。”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负责人时光寨介绍说,为解决湿地处理工艺在北方地区冬季运行的难题,保证微生物活性,湿地系统专门做了保温设计,保障了冬天污水处理站也能正常运行。
记者看到,经过湿地净化后,净水流入荷花塘储存,成了村里的景观用水和绿化用水。如今,在晋州市,已有25个村庄建设了这样的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实现了“污水不出村、出村无污水”的治理目标。
既要建得上,还要用得起。记者了解到,晋州市利用湿地净化技术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平均下来一个村级污水处理站前期管网及湿地建设费用约为100万元,但在后期运维中,一吨污水的处理费用仅为0.1元,远远低于污水处理厂处理费用。
晋州市只是河北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一个缩影。
“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河北省要求各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形象工程’、不搞短期行为,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经济可行,且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处理模式,防止治污设施建成后‘晒太阳’。”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杨青介绍说。
据介绍,经过3年的实践,河北省各地逐渐探索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比如邱县粪污一体化治理模式、吴桥“1个中心+X个村庄统一治理”模式、武邑以镇带村治理模式、枣强深州粪污干湿分离车治理模式等,这些成功实践为河北省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了经验遵循。
坚持试点先行、梯次推进。截至目前,河北省累计完成1.2万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3.5万个村庄污水乱排乱倒得到有效管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由2018年的11%提升到了26%,提前完成了3年目标任务。
采取分区分类治理模式,五年内2.3万个村庄得到有效治理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河北省在总结地方特色和典型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五年,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路线图、时间表。
“工作方案在治理思路上,坚持‘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在治理路径上,突出重点区域、敏感区域,体现梯次推进,不搞‘一刀切’;在治理模式上,突出因地制宜,鼓励各地选择适宜的治理模式;在时序安排上,按区域分年度制定了目标,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环境处副处长杨国翠全程参与了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
记者从工作方案中看到,未来五年,河北省将着力解决乡镇所在地、中心村等重点区域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白洋淀及入淀河流和大运河北段、潮白河流域沿线等环境敏感区域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和群众日常生活问题。到2025年底,河北全省2.3万个村庄生活污水将得到有效治理,21个有基础有条件的经济相对发达县、人口密集区及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
为实现这一目标,河北要求各地以县域为单位,以2025年为规划时间节点,编制并发布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统筹城乡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模式和规划目标。
“河北省在工作方案中,鼓励采取三大类治理模式。一是人口密集、经济条件较好、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原村庄,鼓励采取管网集中归集、终端无害化处置等集中治理模式;二是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鼓励采取户收集、村转运、乡镇集中处理的治理模式;三是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条件、水量小的山区,鼓励采取户用化粪池、沼气池等分散治理模式。”杨国翠介绍说。
健全奖惩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考核
兴隆县是河北省较早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县域。在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中,兴隆县就充分考虑到了后期运维问题,创新实施了“三个衔接”:一是政府与运维企业衔接,二是运维企业与工程实施单位衔接,三是运维企业与技术支撑衔接。通过“三个衔接”实现了后期运维的市场化运行,避免了工程移交后出现技术差异,确保了稳定运行和实时监控。
兴隆县在实践中还完善了“三层监管”制度,即县级主导,完善第三方运维管理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运行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乡镇主管,夯实属地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的责任;村委自管,制定村级污水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将村民纳入责任主体,确保农户污水全部接入污水主管网。
通过“三个衔接”“三层监管”,兴隆县初步构建起了较为完善的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和管护机制。
强化监督考核,河北省工作方案提出,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探索以整村为单元的考核奖惩机制,严惩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周边坑塘或水环境的行为。同时,河北省还将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基础设施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建设管护主体和使用者履约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营造诚实守信的农村污水治理市场环境。
此外,河北省还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制定印发了考核评估办法,按年度对各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考核评估中获得优胜等次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对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问责,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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