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重庆市巫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们来到福田镇桥头村2社一处居民楼下,与市人大代表、村干部一起来到新建的污水井旁进行回访,察看周边环境,了解生活污水进入地下管网后的保持情况。
检察官们回访现场(巫山县检察院供图)
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一头关系着群众居住环境质量,一头连着生态环境保护。去年4月,巫山县检察院在巡查中发现,福田镇桥头村1社子孙桥旁、福田茧站对面处、金龙街新市场263号等多处的生活污水直排,有的通过沟渠汇入了福田河,影响了周边群众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成了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
“我们发现污水直排线索后,走访群众,现场查看,综合分析黑臭水体成因,排查摸清了污水来源、畜禽养殖废弃物和生产生活污水直排等情况。”巫山县检察院检察五部副主任邓龙鸿表示,通过向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水直排问题。同时,加强群众宣传,提升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减少污染新增量。
工人们在整治污水(巫山县检察院供图)
福田镇政府在巫山县检察院的协助下,一方面加强宣传,提升群众环保意识;一方面采取清淤疏浚、修复完善污水管网等工程措施,对辖区内的六处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治理。为了达到整治效果,期间还邀请了人大代表进行监督。
经过整治,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情况得到了有效解决,让农村的生活环境真正地得到了改善,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你看,这里建了几个污水井,那些污水从管道里流走了,没有以前的臭味了,环境也变干净了,我们住在这里更舒服了。”福田镇桥头村村民陈琳指着新建的污水井,讲述着整治黑臭水体后的变化。
“检护民生”,以检察之力解民生之忧。巫山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兴明表示,要对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定期巡查管护,加强水质监测,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协同配合,让群众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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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佳璐 审编:马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