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福建省委书记、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于伟国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暨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反馈的督察情况,研究福建贯彻落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和即知即改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督察情况,不仅是对全省生态环保工作的一份科学客观的体检报告,更是一份必须回答好的政治答卷。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责任,坚决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各项要求,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不应付了事、不搞半拉子整改、不搞表面整改、不留尾巴、不再反弹,以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向党中央交上一份合格答卷、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会议强调,要严格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要抓紧研究制定扎实细致的整改方案,切实做到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措施具体有力;要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接抓、具体抓,深入抓、抓到底;要明确完成时限,制定工作台账,实行挂账销号,确保按序时进度、按质量要求一项一项整改到位;要落实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果断重拳出击,下大力气解决好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坚持零容忍、动真格,成立工作专班,及时跟踪督查,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对失职失责问题,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健全制度机制,从源头上补齐短板,建立健全常态化整改机制和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使环境保护问题只要群众一有反映、工作中一经发现、实际中一旦发生,就能及时整改,把危害降至最低。要紧密结合督察问题整改,进一步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形成更多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成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把抓好问题整改转化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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