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很多企业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及时调整了产品生产线。此时,承担“守门员”任务的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也面临新情况。
一方面,环评审批是开工建设的必要条件,关系到企业的复产、转产效率。另一方面,环评审批业务工作量大,各地施行机制各不相同,有的在生态环境局,有的在审批局,有的在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后流转到生态环境局。
如何进一步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工作,确保市场主体稳定运行?结合所在的苏州工业园区相关经验,笔者认为,可以从五个转变入手,提升环评审批服务能力。
从报批制向告知承诺制转变。相对传统的报批制,告知承诺制可以最大化缩短环评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帮助企业尽快实现复产、转产。各地的审批改革可以从生产工艺简单、污染物排放稳定、拟采取的治理措施成熟、总体环境影响较小的行业开始,确保风险可控。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缩短了时间,也不得人为降低环评要求,应严格对照告知承诺制的适用条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行;加强事后监管,定期监督企业履行承诺的情况,及时纠正偏差,并综合运用信用手段,加强对企业的失信惩戒。
从见面审批向不见面审批转变。疫情期间,借助“互联网+”技术,不见面审批成为许多地方推进政务服务的优先选项,一些地方已经整合资源,实现了一网通办、异地办理,既提升了企业办理业务的便利性,也减少了环评审批人员的工作量。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环评审批要对审批内容开展技术审查,即使不见面,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的沟通交流也不可避免。因此,在采取不见面审批时要重点提升沟通效率,注重宣传引导、信息公开、优化流程等。
从项目环评向区域环评转变。产业形态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工作坊、科技园正成为很多地方重要的经济发展载体。对于一些规模不大、产品更新迭代快的园区,尤其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污染物排放很少、环境影响较小的科技园,可以在开展区域环评的基础上,简化具体的项目环评。
苏州工业园区的生物医药研发企业大都集中在生物医药产业园中,苏州工业园区以此为试点,围绕试点中项目的引进规划、污染物排放总量、环境保护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等开展综合环境影响评价,通过综合环评审批后,入驻这一试点、符合环评要求的研发项目,可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和要求。
从数据孤岛向数据共享转变。在环评文件中,除了建设项目信息外,往往还需要引用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国土空间测绘信息、气象信息等,必要时还要开展监测、调查。这些信息一般时效性相对较弱、信息覆盖范围较大、通用性较强,但生成信息的监测调查过程所需时间较长、投入成本较高。
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在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推进数据共享,既能减少重复性的监测调查工作,提升环评编制效率,也能为企业减轻经济负担。
苏州工业园区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需求,主动发布、提供区域空气、地表水、土壤、噪声等环境质量信息和监测数据,建设单位编制环评文件时可直接引用。同时,要求环评机构不得另行就引用的数据向建设单位收取费用,这些做法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从被动咨询向主动公开转变。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国家对环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进行了许多优化调整,各级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也陆续出台了一些改革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部门需要及时将新政策、新要求传达给企业。此外,环评编制单位的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给企业选择环评单位带来了一定困难。面对被动接受咨询,生态环境部门应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指导服务。
苏州工业园区规范涉及环评工作的政府信息收集、发布、维护、更新等环节,完善办事指南,通过微信、网站等及时发布环境质量、环评政策等信息,增加环评技术单位查询等功能。组织开展环评技术单位考核评估,及时公开考核结果供建设单位参考,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技术单位实施失信惩戒。通过一系列举措,环评业务问题咨询量有所减少,提升了环评编制和审批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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