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压实治水责任,灵活选择农村污水治理模式,每座污水处理厂配建人工湿地
“现在有了这个污水处理站,沟里水清了,没味儿了,野鸭子也回来啦。”在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马集镇郭佰堂村,村民郭大爷指着村口红旗渠对过的社区污水处理站对记者说。
这座污水处理站是马集镇政府筹集400余万元资金建设而成,日处理能力达1000立方米,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一级A标准。
污水站截污控源,红旗渠焕发生机。这是菏泽市推动全市水污染防治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一个缩影。
山东省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张善甲介绍:“去年以来,我们指导督促各县区进一步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强化截污控源和生态修复,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纳入书记市长交办单制度,以督导考核推进落实
菏泽市地处山东腹地,近年来降雨量连续偏少,自然径流不足,水体自净能力差,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特别是冬季枯水期,水质改善难度非常大。
在这样的背景下,菏泽市重点河流水质能够持续改善,特别是3条主要出境河流中,洙赵新河和东鱼河出境断面实现从地表水Ⅳ类水向Ⅲ类水的提升,其背后的艰辛可想而知。
为督促各县区进一步深化水污染防治,菏泽市将重点水环境治理任务纳入市委书记、市长交办单工作制度,以行政手段压实责任,以督导考核推进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2019年,市委书记、市长共交办414项生态环境重点任务,到年底考核时,应于当年完成的任务,基本都已完成。今年,又交办了385项重点任务,涉及11个县区和12个市直部门,其中涉水的重点任务几乎占到‘半壁江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利军对记者说。
“市里还将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水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考核分值由过去的12分增加到目前的54分,大幅增加了考核权重,并根据进度情况,每季度向县区党委、政府发布预警。”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肖军安对记者说。
在菏泽市委、市政府的督导和推进下,各县区、市直部门纷纷下大气力,对照任务清单,狠抓落实、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
“目前,市县城区污水直排问题仍是制约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关键性因素。”肖军安介绍,2019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指导、督促各县区把污水处理能力扩容、污水管网铺设作为解决污水直排问题的突破口,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9年,菏泽市各县区完成9座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实现扩容13.86万吨/日,新增污水管网247.6公里,进一步提高了市县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污水直排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今年,菏泽市计划再新增污水管网234.6公里,新建、续建、扩建15座污水处理厂,力争实现扩容24.8万吨/日。目前,这些项目已纳入2020年度市委书记、市长交办单,确保如期完成工程建设。
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适当超前规划
全透明的阳光房内,水生植物、微生物一年四季稳定生长,结合地埋式一体化膜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够克服冬季气温过低影响菌群生长等不利因素,有效、稳定地处理生活污水。
散布各村居的纳污坑塘,通过就地建设“玻璃钢三级沉淀池+小型湿地+曝气”项目,以较少的投入,实现对村居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
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局长李怀义说:“我们积极克服财政困难,仅去年一年就投入4.2亿余元,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分类施治。”
曹县对乡镇驻地污水进行统一处理,共建设两个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和21座乡镇驻地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对村居实行集中处理,先后建设28个村居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和47个“阳光房”生活污水处理站;对不能形成径流、不适宜建设较大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推广“三级沉淀池+小型湿地”项目,目前已在41个村庄建设了这种设施。
菏泽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和调度会,建立定期调度、不定期督查和通报制度,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治理标准,为污水治理建立了制度保障。
“目前,我们已基本探索形成建设N级沉淀池+人工湿地、建设收集池+拉运模式、建设污水处理微站、建设一体化阳光房、并入城镇污水处理站厂等5种治理模式,基本满足各类型村居生活污水治理需求。”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的刘成元说。
按照计划,菏泽市将在去年完成1136个村庄治理任务的基础上,今年再完成1433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完成率达50%。2025年,所有村庄将因地制宜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从根本上改变无序排放现象。
加严排放标准,每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下游配建一处人工湿地
位于东明县城东北部的五里河湿地,水清岸绿、禽鸟翔游,两岸芦苇摇曳生姿,形成一处绵延十余里的生态廊道。
市生态环境局东明分局副局长韦庆祥介绍,此处湿地利用废弃坑塘建设而成,主要对周边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的中水进一步涵养净化,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尽管如此,张善甲告诉记者,菏泽市3条主要河流均为季节性河流,自净能力较差。平时各河流水体大都是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的尾水,与地表水Ⅲ类标准距离较大。即使所有污染源全部达标排放,确保河流水质达到国家、省相关要求的难度也非常大。
对此,菏泽市在山东省地方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严辖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比如,按照山东省的要求,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出水COD要低于50mg/L,菏泽市将标准加严到30mg/L,引导、倒逼各企业、污水处理厂对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在此基础上,菏泽市大力开展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确保每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下游因地制宜建设一处人工湿地。通过湿地涵养净化功能,将各项水质指标进一步降低。去年以来,菏泽市已完成新建、扩建人工湿地11处,总计规模约2560亩。
菏泽市对县区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进行实时监控。目前,全市已建设市控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28座,实现了所有市控河流断面自动监控全覆盖。
“今年,菏泽市将进一步完善全市水质预警、应急体系,督促有关县区加快应急节制闸建设,构建河流水质应急网络,以便发生污染事故时及时关闭相关闸坝,防止超标污水汇入下游,对全市出境河流造成影响。”张善甲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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