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地方快报
南京市启动2020年“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及学习宣传活动
2020-04-26 09:44:36来源:南京文明网

为了深入推进南京市“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4月20日,南京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联合发出关于印发《2020年南京市“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在全市中小学启动2020年南京市“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工作,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新时代好少年典型,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推选范围

今年拟发布约100名“南京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推荐人选年龄范围为6—16周岁的青少年;近三年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美德少年、最美中学(中职)生、优秀少先队员等荣誉称号;区级新时代好少年。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间,表现特别突出且被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关注,取得较好社会反响的,可优先推荐。

推选条件

“新时代好少年”的基本条件是: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积极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得到所在学校师生和社区(村)居民的普遍认可。先进事迹为近一年内发生或者一直持续至今。

工作程序

“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由南京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等单位组织实施。

1.广泛发动(4月)。4月下发《南京市2020年“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在南京日报、南京电视台、南京文明网发布消息。南京市教育局、各区文明办联合各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各学校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推选表现突出的优秀代表,树立“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2.逐级推荐(4月中旬、10月中旬)。各区文明办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学校按照推选要求和条件,采取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市直属学校人选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把关,每批向市文明办推荐5名人选。区级“新时代好少年”由各区文明办会同教育局、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组织评选,并从中择优向市文明办每批推荐5名人选。

3.评审发布(5月下旬、11月下旬)。南京市文明办牵头组织教育专家、社会学者、媒体记者等组成专家组,对各区、市教育局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经主办单位综合评议,按照“好中选优”原则,确定候选人名单,报经市文明委领导审定,社会公示后,发布南京市“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并从中择优向省文明办推荐。

4.宣传推介(6月初、12月初)。南京报业传媒集团、南京广播电视集团等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开设南京市“新时代好少年”专栏,南京文明网开设“新时代好少年”专题网页,及时发布先进事迹,并将“新时代好少年”纳入公益广告宣传,广泛宣传展示。各区文明办负责在本区媒体,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中小学校利用宣传栏、文化墙、黑板报等阵地做好评选活动的日常宣传和各级先进典型的宣传。

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是中央、省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宣传学习“新时代好少年”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培养时代新人的具体举措,作为在未成年人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各区文明办、教育局、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共同推动“南京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2.严格推选标准。各区文明办负责本区活动的总体协调,教育局、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和学校发挥各自优势,注重推选在爱党爱国、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勤学善思、创新创造、自强自立、热爱劳动、保护环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充满时代气息,事迹生动感人的“新时代好少年”代表。各中小学校积极参与“新时代好少年”的学习宣传活动,参与率达到100%。

3.规范推选程序。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把推荐人选事迹关,确保真实可靠,真正把事迹突出、品德过硬、各方面反映好的好少年代表推选出来。各区、市教育局在逐层推荐的基础上,派专人到推荐人选所在家庭、学校、社区对其考察、审核后向市文明办推荐候选人。

4.加大宣传力度。市级新闻媒体积极挖掘活动主题,及时报道推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与文明校园创建、学雷锋志愿服务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推荐“新时代好少年”!

  审编:admin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公益中国网”(域名PUBCN.CN)的所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公益中国网(PUBCN.CN),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公益中国网(PUBCN.CN)”。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公益中国网PUBCN.CN)”的文章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公益中国网(PUBCN.CN) 电话:400-8059-268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