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河西乡芒杏村委会上芒杏村民小组,59岁的何忠亮不仅是乡亲们口中“戴眼镜的老何”,更是“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19年前那场惊心动魄的火场救援,让他的人生与“见义勇为”二字紧紧相连,而他用半生的坚守证明了:真正的勇敢,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深植于心的责任与担当。
火场救援,生死三分钟
2006年3月15日,一个寻常午后,正在村口树下围坐的何忠亮突然听到呼救声。“失火了,快来救火啊!”一位老人大声呼喊着,几个村民循着声音来到失火人家的门口。只见房屋门口烈焰冲天,完全封住了入户的路,八旬老人与3岁幼童被困在火海中,情况十分危急。村民在炙热的火浪前手足无措,何忠亮没有多想,毫不犹豫地冲进了火海。“当时大门口全是火,浓烟熏得人睁不开眼。”回忆起那一刻,他的表情立刻变得严肃起来,“我摸进房间,被窝还是热的,就赶紧喊他们的名字。”大声喊了一会,却依旧无人回应。就在他焦灼万分之时,孩子的哭声从另一端传来。何忠亮至今仍记得顺着孩子哭声摸索的感受——热浪灼烧着皮肤,身旁浓烟滚滚熏得人喘不过气,在能见度几乎为零的环境中,靠听声辨位找到了孩子。
房屋横梁已被烧得七零八落,随时有坍塌的风险,他将孩子紧紧护在怀中,弓着身子往外冲,用血肉之躯劈开火墙。就在冲出火场的瞬间,烈焰吞噬了何忠亮的头发和眉毛,手臂也被严重烧伤。将孩子交出去的那一刻,他终于支撑不住昏倒在地,怀里的孩子却安然无恙。这场惊心动魄的救援,前后不过三分钟,当被问及是否后怕时,他却朴实地说:“当时哪有时间想这些?耽误几分钟,就是一条命。”
荣誉与责任
2006年11月,何忠亮站在北京市人民大会堂,接受“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表彰。“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德宏好人”等表彰和嘉奖并没有让何忠亮骄傲自满,他选择到德宏各地宣讲见义勇为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政府每年都来慰问,被救的孩子一家也常来看我,这就够了。”尽管荣誉加身,何忠亮却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特别,他总是笑着说:“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
2008年,他郑重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他牢记党员宗旨,践行初心使命。作为村民小组组长,何忠亮带领大家打扫卫生、巡河防汛;作为地质灾害监测员,他时刻警惕着可能发生的险情,定期巡护。他在多重身份中认真履职,不仅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平时还经常协助其他村干部走访入户,将集体的事当作自己的事。
光环背后的坚守
外人看到的永远是荣誉的光环,却很少有人注意到光环背后的伤痛。那场大火后,何忠亮左眼的视力越来越差。妻子杨林英却始终默默守护在他身边,悉心照料他。即便如此,他依然坚定地说:“如果再来一次,我依然会选择冲进去救人。”
19年过去,那场大火的记忆依然鲜活。何忠亮用行动诠释了一个普通农民最朴素的价值观:见义勇为不是遥不可及的壮举,而是每个人内心都有的善良本能。正如他常说的话:“做人不一定要干什么大事,但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在这个崇尚个人价值的时代,何忠亮用最质朴的方式诠释了英雄主义的真谛——没有惊天动地的豪言壮语,只有田间地头的汗水、火场逆行的背影和一颗永远滚烫的赤子之心。伟大往往孕育在平凡之中,而真正的榜样,从来都是那些在关键时刻选择挺身而出的平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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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月 审编:益申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