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征程上,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健全领导体系
成立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七个工作组。
起草编制《通辽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指导旗县市区完成乡村振兴规划编制。
谋划帮扶重点
1
申报库伦旗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推动科左中旗入选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确定279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嘎查村和68个示范村。
2
成立驻村工作管理办公室,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选派840支驻村工作队、1815名驻村干部开展帮扶。
落实衔接政策
印发《通辽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建立市级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厕所革命、污水处理、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4个专项工作推进组。
2022年改造农村牧区户厕1.5万户,实施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试点项目7个。
在9个旗县市区打造积分制、清单制乡村治理试点村12个。
选派120支专家团队服务基层,提供专业技术服务1292批次。
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420家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结对包联569个嘎查村,依托各自优势帮助嘎查村、农牧户发展生产。
开展培训指导
01
成立通辽乡村振兴学院、通辽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和9家旗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开展基层干部培训、乡土人才培养和农牧技术推广,加速推动人才振兴。
02
采取“集中授课+实地观摩+远程授课+互动体验+研讨交流”等方式开展乡村振兴政策培训,举办市级示范培训班18期,培训各级各类乡村振兴干部及实用人才3.34万人。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强化防返贫监测帮扶、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乡村发展等各项举措,积极推动各项惠农政策落实落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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